女老板虚构石油生意 集资诈骗2.5亿挥霍


    日前,记者从云阳县公安局获悉,云阳一女老板伍某以虚构“石油生意”为幌子,集资诈骗2.5亿元,消费后,账上只剩5300元。目前,伍某已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  为买车虚构石油生意

  警方介绍,伍某系云阳县高阳镇人,今年40岁,在云阳经营一家茶餐厅,只有中专文化。

  2009年4月,伍某看上一辆价值16万元的汽车。手中并无余钱的她为了买车,便以哥哥在中石油某公司工作为幌子,谎称可以低价买进柴油转卖获利,承诺给同学熊某5万元每月返利5000元的高额利润,成功骗取熊某的资金作为车辆首付款。

  为了支付贷款,伍某以上述幌子为由,再次骗取同学程某5万元,并兑现利润。随后,熊某、程某又陆续增加投资款给伍某做“石油生意”。

  虚构材料骗取信任

  伍某为了骗取更多人的信任,收取更多的集资款,不断虚构事实,称自己在做“石油生意”、“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”。以此名义,她不仅向身边的亲戚、朋友要钱,还叫亲戚朋友面向社会公众集资,将集资款投到自己这里赚取利润,以保证按月息6分*2角不等的利益还给“投资人”。

  2014年,伍某虚构油料来源于万州630油库,并伪造重庆双桥新区、两江新区、长寿等大型工地的《供油协议》,并从某公司拿出10余本作废的空白《加油站存有记录本》、《加油站加油机泵码记录本》、《加油站商品账本》等,伪造加油名称和数据,并将伪造资料拍照或者直接拿给集资参与人,骗取更多集资参与人的信任。

  在利润和有模有样的“石油生意”掩护下,伍某也将事情处理得很“妥帖”,自始*终只有她一人晓得这事是一场骗局。伍某在2009年已经丧偶,在此后她有过一任男友,连男友也不知情,在此情况下,男友的姐姐为其投资170余万元,姐夫投资312万元。

  伍某集资得到的钱,除了支付“利润”外,大部分用于购买或更换高档汽车、别墅、开发房地产和个人消费等,最终因无力偿还而到公安机关自首。

  自首时卡里仅有5300元

  警方调查查明,自2009年4月*2015年1月,伍某非法集资涉及一线集资参与的45人,二线间接集资的110余人,累计集资2.49亿余元。其中7人获利,38人本金无法返还。截止案发,伍某累计返还受害人本金及利息2.27亿余元。

  伍某自首时,其银行卡内资金仅有5300元,其余2186万余元无力偿还。

  目前,伍某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。